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三、协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围棋协会
四、竞赛时间:
2025年11月29日 8:30
五、竞赛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海阳路555号)
六、竞赛项目:
个人赛
七、竞赛组别:
1、大班男子组 2020 年 9 月 1 日 — 2021 年 8 月 31 日;
2、大班女子组 2020 年 9 月 1 日 — 2021 年 8 月 31 日;
3、中班男子组 2021 年 9 月 1 日 — 2022 年 8 月 31 日;
4、中班女子组 2021 年 9 月 1 日 — 2022 年 8 月 31 日。
八、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1日止;
报名费:150元/人(含选手午餐一份);
大班男子组、大班女子组限报128人;中班男子组、中班女子组限报32人,额满即止。
九、竞赛办法:
1、执行最新版中国围棋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各组轮次。
展开全文
2、对局过程中如有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允许判警告一次或判负。再违者判取消比赛资格。
3、每局每方30分钟,比赛开始时用钟,包干使用,超时判负。开赛后迟到15分钟该局判负。
4、所有比赛当场猜先。
十、名次判定办法:
名次计算方法,依次比较:个人积分,对手分,直胜(限两人),最高对手分,胜对手分,高者列前,以上均同则抽签决定。
十一、裁判与仲裁:
1、裁判长由上海市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比赛裁判工作。
2、设仲裁委员会。
十二、申诉处理:
1 、参赛者在对局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须在对局当时提出异议,并由当值裁判作出裁定,逾时则不再受理。
2 、参赛者如对纠纷处理存有疑义,须经当值裁判上报裁判长,并由裁判长作出终审裁决。
3、 经过第一第二项程序后,对有重大错判误判嫌疑的个案,参赛者有权利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4、虚报年龄参赛的,经查证,立刻取消比赛资格。比赛结束后发现的,取消其成绩和已发奖励(不更改其对手成绩,也不进行名次顺延)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冠军颁发奖杯,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奖状。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